李元度的诗词诗集
李元度(1821年-1887年),汉族,湖南平江县人。字次青,又字笏庭,自号天岳山樵,晚年更号超然老人,清朝大臣,学者。生于道光元年(1821)。4岁丧父。18岁中秀才。二十三年以举人官黔阳县教谕。著有《国朝先正事略》60卷、《天岳山馆文钞》40卷、《天岳山馆诗集》12卷、《四书广义》64卷、《国朝彤史略》10卷、《名贤遗事录》2卷、《南岳志》26卷等。其中《国朝先正事略》,荟萃清朝一代有关文献材料,尤为巨著。还主纂同治《平江县志》,《湖南通志》。光绪13年升任贵州布政使,同年九月廿七日(1887年11月12日)病逝任内。
轶事典故
平江至今流传着李元度的不少趣事与传说,尤以“对字”趣话,令人拍案称奇。相传一天黄昏,李元度散步遇到一位江夏刘秀才问路。李嫌其语言唐突,以白眼待之。刘秀才只好和颜低声借问姓氏,李脱口而出:
“骑青牛,过函谷,著道德五千言,老子姓李。”
秀才答道:“斩白蛇,入咸阳,兴汉家四百载,高祖是刘。”
李元度大惊,忙向前询问:“足下何处人氏?”
秀才答曰:“江夏”。
李元度问:“四水江第一,四季夏第二,先生居江夏,是第一,是第二?”
秀才沉吟片刻,答道:“三教儒在前,三才人在后,小弟本儒人,不在前,不在后。”堪称出句巧,联句妙,唱和相宜,情趣相投。自此,李刘两人结成了忘年之交。
人物生平
清末,平江有一位远近闻名的才子,屡试不第而投笔从戎,终成著作等身的儒将,他就是李元度。
李元度(1820-1887),字次青,自号天岳山樵,晚年更号超然老人,今平江县爽口乡沙塅村人。四岁丧父,靠母亲纺织换钱供他上学。十八岁中秀才,二十二岁中举。但以后他6次参加礼部考试,都未中第。
咸丰三年(1853年),已经三十三岁的李元度投笔从戎,加入曾国藩湘军,充当幕僚,协助曾“辟佐戎机,调理营务”,深得曾氏赏识。曾国藩保举李为候选知县、加内阁中书①衔;后又保举同知②衔,赏戴花翎③。江西湖口之战以后,李元度便由军中文员改为将领。咸丰八年(1858年),李元度带领一支700人的部队,固守江西玉山、广丰两城,为湘军攻占江西全境起到了很重要的辅佐作用。加上,李在湖南靖港、江西湖口期间,曾经两救曾国藩,曾国藩力替李元度上奏请赏,获得道员记名,加按察使④衔,赐号色尔固楞巴图鲁之赏。两年后补授浙江温处道道员,不久,调任安徽徽宁太广道员,加布政使衔。任上,李元度奉曾国藩之命率部抵徽州,因兵力悬殊,徽州失守。曾国藩为掩饰“筹划未密”之过错,具奏参劾李元度,李被革职。咸丰十一年十月,李戴罪立功,官复原职。先后任贵州按察使、布政使。任内,他剪巨恶,劾墨吏,兴蚕桑,设矿局,励精图治,深得民心。当年死于贵州任上。
曾国藩虽曾参劾李元度,并说李元度“帷战阵非其所长”,但在晚年又曾有所自省、悔悟:“(李元度)虽治军无效,而不失为贤者。”在《国朝先正事略》序言中更有中肯的评价:“次青提兵四省,屡蹶仍振,所谓贞固者非耶;发愤著书,鸿编立就,亦云勇猛矣。”
咸丰二年(1852),曾国藩在湖南办团练,李元度应召入幕。后随军陷武昌、汉阳。五年,曾国藩于湖口、九江战败,退守南昌,他返湘募平江勇一军赴援。八年七月领兵700人防守江西玉山,与太平军激战获胜,加按察使衔。咸丰十年八月,李元度受命防守徽州(今安徽歙县),为太平军侍王李世贤攻克,因被革职拿问。旋以浙江巡抚王有龄疏调,又回籍募勇8000援浙,号“安越军”,由平江、通城追击忠王李秀成军至瑞州(今江西高安),起复原官,加布政使衔。次年九月领兵入浙,与左宗棠败李世贤部于江山、常山,授浙江盐运使,升按察使。不久,曾国藩以其前有徽州失守获咎、不候审讯等情加以弹劾,奉旨发往军台效力。后经左宗棠、沈葆桢、李鸿章等联名奏保,得免遣戍,放归乡里。
李元度失守徽州后,曾国藩怒其守城不力,又推卸责任,于咸丰十年九月十六日上《周天受等宁国殉节请恤及参革徽州失职人员折》,斥李元度“人心并无悔祻之意”,建议朝廷“革职拿问”。咸丰十一年末,李元度受浙江巡抚王有龄邀请,前往浙江剿匪。但救援未到,王有龄城破自尽殉国,李元度逗留在赣浙交界的广信、衢州一带。之前经过义宁、奉新、瑞州等地时,太平军未战而自行撤退,李元度一概奏报克复。因此,不仅此前徽州失守的革职处理被取消,还加赏布政使衔。曾国藩对其不满,于同治元年春再次参劾李元度,说他“前既负臣,后又负王有龄。法有难宽,情亦难恕”。三个月后,又在参劾陈由立、郑魁士的折子里,再次参劾李元度。但之后曾国藩念起李元度曾在危急时刻帮助过自己,觉得自己对其太过分了,于是致函调查李元度的左宗棠,又为李求情。在同治三年八月十三日的一份密折中,亦为李元度求情,“追思昔年患难与共之人,其存者惟李元度抱向隅之感……臣均对之有愧”。八月二十一日,朝廷令左宗棠复查李元度案。左宗棠的调查结果和建议令曾国藩大吃一惊。左宗棠在奏折中说“李元度由平江、通城尾贼而来,于贼去之后,居复城之功,实近无耻……此罪之可议者一也”,“革职后,奉旨交臣差使,当浙事危险之时,心怀拂郁,不顾大局如此,此罪之可议者二也”。同时左宗棠还对曾国藩这种前后矛盾的态度予以批判,“(曾国藩)所陈奏者,臣僚情义之私,非国家刑赏之公”。同治四年正月,朝廷判李元度发往军台效力。判决下达后,李鸿章牵头,沈葆桢、彭玉麟、鲍超等人联名上折为李求情,说其有老母需赡养,“菽水之养,托付伊谁?”,“计荷戈赴戍之日,即倚闾永诀之时”;同时表示李元度“后此虽有可议之罪,前此究有不可掩之功”。朝廷二审,免去充军之罚,代以罚款了结。
同治初,贵州苗民、教军与号军举旗反清,李元度重被起用。同治五年(1866)三月,率新募平江兵勇2000人,随各路进入贵州。两年之间,攻陷苗、号军村寨900馀座。事平,授云南按察使。旋开缺回籍。
光绪十年(1884)中法战争爆发后,李元度应彭玉麟之邀,赴广东办理防务,建议堵塞虎门海口。十一年六月,补贵州按察使。疏陈筹防筹饷之策,主张改江南漕运为折色;仿洋法修筑炮台;福建巡抚专驻台湾,以防法、日等国逞凶;将湖北、广东、云南三省与总督同城之巡抚裁撤;在国外华侨寄居地方,设立公使或领事等。
十三年,李元度迁贵州布政使。同年九月二十七日(1887年11月12日)卒于官。